详细内容
《劳动法》关于职工病假的规定如下:
1、职工患病或者因工负伤期间,企业应当在规定的期内按照有关规定支付病假津贴或者疾病救济费用。
2、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劳动者在就医、怀孕、分娩、哺乳期间工作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至医疗、妊娠、分娩、哺乳期满。
《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十九条。家长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提交学生退学的书面申请。经学校批准后,通过电子学籍系统向学籍主管部门报告。返校时,学校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在学生休学期间,学校应保留学生身份。
怀孕期间可以请产假,通常从预产期前数周开始,直到产后恢复期结束。具体的休假时长和政策可能因国家、地区和雇主的规定而有所不同。
产前假:通常从预产期前4至6周开始,请假时间可根据个人需要和医生的建议而定。这段时间可以用于休息、准备孩子的到来以及处理与孕期相关的事务。
病假条 基本概述疾病名称: 先兆性流产 疾病分类: 妇产科先兆流产是指有流产的表现, 但经保胎处理后, 可能继续妊娠 不能至足月者, 常发生在妊娠早期, 有早服反应, 少量流血, 出血少于月经量, 伴发轻微的间歇性子宫收缩。 妇科检查子宫未开大, 羊膜囊未破裂,子宫大小与停经月份相符, 妊娠试验阳性, 一般见于黄体功能不全、 子宫敏感性增强等, 若流血量增多或下腹部疼痛加剧, 可发展为难免流产。 妊娠前三个月子宫比较敏感, 有时出现轻微的下腹坠痛, 但这不是先兆流产, 出现这种情况应注意休息, 并及时到医院请医生诊治保胎。